《著作权法》正第三次修订 提高罚款数额
发布日期:2015-6-23 阅读次数:3052
16日上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回答微博网友提问时表示,国务院法制办正在进行《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工作,增加了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查封扣押权,并提高罚款数额。
以打击网络盗版侵权为主要目的“剑网行动”已经连续开展了十年,十年来共查办案件4681起,依法关闭侵权盗版网站2676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388件。
据阎晓宏介绍,除了查办案件,国家版权局还积极推动网络版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完善,包括: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明确了信息网络传播权;2005年国家版权局和原信息产业部颁布了《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重点规范了网络服务运营商的版权行政责任;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文化领域第一个互联网的行政法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网络版权保护进行了详细规定;2006年我国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两个互联网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建立了符合国际规则的法律制度;2015年5月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鼓励报刊单位和互联网媒体合法、诚信经营,推动建立健全版权合作机制。
阎晓宏表示,从规范网络秩序来看,网络版权法律法规建设是走在前面的,这为网络版权执法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阎晓宏还透露,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进行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增加了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查封扣押权,并提高罚款数额,以强化著作权的保护力度。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范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