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旭东
发布日期:2014-8-7   阅读次数:1435

  汪旭东,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1985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并留校任教, 1994年组建江苏首家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事务所。

  1997年荣立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三等功, 1997年 被评为南京市优秀律师, 1996-1998年度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1999-2000年度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2001年度南京市“十佳律师”, 2001年度江苏省优秀律师,江苏省“知名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培养人才。

  江苏省九届政协委员,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为江苏省十届政协委员、常委,省十届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江苏省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专家组成员,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组成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主任,江苏省发明人维权工作委员会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南京市科技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知识产权法律顾问。

  汪旭东律师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代理过中国国家技术合同仲裁第一案、海鹰企业集团商业秘密被侵犯案、江苏牧羊集团商业秘密被侵犯案、《朱德上井冈》电视剧著作权纠纷案、四川全兴足球俱乐部字号和商标纠纷案、金龙汽车商标侵权案,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第一起适用并确立“等同原则”司法判决的专利侵权纠纷案等一系列在全国和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汪旭东律师长期致力于参与政府和企业的知识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为江苏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聘请的专家,参加了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单位的检查验收工作;应江苏省政府有关部门、南京市、镇江市、苏州市、无锡市、扬州市、泰州市、南通市、张家港市、常熟市、仪征市和南京六合区、浦口区、雨花区等地政府部门邀请,为当地中心学心组和政府机关作关于知识产权与经济工作的专题报告,并为全省1000多家企事业单位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和经营策略的培训和指导。